重慶市巫山縣地處三峽庫區腹地,集庫區、山區、農村于一體,基層治理面臨挑戰,在縣委社會工作部統籌協調下,巫山縣聯動縣委政法委、縣信訪辦等部門,深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創新實施“三息工作法”(網格息事、案結息訪、溯源息訟),整合“八方力量”,探索出一條符合本地實際的矛盾糾紛源頭治理模式,推動形成“小事不出村(社區),大事不出鎮(街道),矛盾不上交”的善治格局。
網格息事:激活網格“微細胞”
巫山縣科學劃分網格,著力構建“全域排查發現、就地及時化解、強化轉辦預警”閉環運行機制,實現從被動響應向主動發現、從剛性管理向柔性化解轉變,努力推動矛盾糾紛預防在先、發現在早、處置在小。
全域排查,織密感知網絡。建立“黨員中心戶+網格員+志愿者”聯動模式,推動864名鎮(街道)干部下沉網格,組織帶動1200名網格員常態化開展“早巡夜訪”。依托“141基層智治平臺”,整合“小院家”小程序、微信群等渠道,實現群眾訴求“隨手拍、即時傳、高效達”,確保各類矛盾糾紛、風險隱患及時發現。此外,動態更新的《問題清單》和《民情日志》成為精準治理的“活地圖”。
自治化解,彰顯治理溫度。全面推行基層議事協商機制,依托村規民約和村民議事規范落實“四議兩公開”,引導群眾自我管理。建立黨務、村務、法律服務事項分流機制,成立監督委員會、村民議事會、紅白理事會等,將議事協商融入基層治理實踐。設立“調解室”“評理室”等調解陣地1500余個,培育“和事佬”志愿服務隊340支,推動800余名駐村民警、1757名人民調解員和法律顧問下沉網格,用“鄉音鄉情”解“鄰里糾紛”。
轉辦預警,筑牢風險防線。對排查發現的疑難復雜性矛盾糾紛,運行“轉辦+預警”機制,充分發揮網格前端感知預警作用。網格3日內無法化解的糾紛,轉辦至村(社區);村(社區)24小時內無法解決的,迅速上報鎮(街道)。依托“141基層智治平臺”,打通司法、公安等部門數據壁壘,構建“數據云上流轉,矛盾格中化解,事件線下辦結”的數智治理格局。嚴格執行“首接負責制”,創新推行矛盾糾紛“一事一碼”管理,確保群眾訴求“有人管、管到底”。建立“紅橙黃”三色預警機制,配套應急處置預案,對可能升級的糾紛即時上報、精準干預。
案結息訪:凝聚共治“向心力”
巫山縣著力打造“源頭防治、分級處置、條塊協同”的聯動化解鏈條,打破條塊分割,聯動多方力量協同作戰,強化法治保障和復盤問效,推動資源力量下沉,確保“大事不出鎮街”。
強化源頭防治,前移風險關口。建立民情分析研判和矛盾糾紛聯席會議協調制度,整合“信訪解民難”智慧信訪系統、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等數據資源。鎮(街道)、村(社區)黨組織定期組織召開民情分析會,對網格上報和平臺匯聚的重大風險隱患等進行科學研判、風險劃級,制定防治預案。前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對涉及群眾利益的重大項目、重大政策等,組織自評或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綜合評估。對村集體“三資”管理、土地流轉、“三變改革”、集體經濟收支等民生事項,嚴格落實民主決策程序,充分聽取群眾意見或經村民代表大會評議通過。
強化分級處置,壓實化解責任。有機整合基層黨員干部、社會組織、企業商戶、志愿服務組織、行業協會商會、新就業群體、業主委員會等“八方力量”,凝聚共治合力。落實“接訪即辦”要求,建立信訪事項分級分類處置機制,明確任務交辦、督辦和轉辦流程,鎮(街道)對村(居)上報事項原則上10日內辦結反饋。做實鎮(街道)領導干部下訪接訪和“一案一專班”包案化解制度,建立信訪與民生實事聯動機制,對高頻事項開展專項治理,推動共性問題批量解決。
強化條塊協同,提升聯動效能。對跨區域、跨部門的重大復雜事項,嚴格落實“鎮街吹哨、部門報到”機制,明確職能部門24小時響應時限要求,建立健全問題發現、分級辦理、部門響應及辦理時限可追溯機制。推行“屬地牽頭人+屬事責任人”“雙到場”模式,強化屬地單位主抓、屬事單位支撐作用,協同工作成效納入雙方績效考核。積極推動專業調解力量下沉,成立16個人民調解委員會全覆蓋物業、征拆、醫患等重點領域,建立調解協議司法確認快速通道,為化解成果提供法律保障。對因屬地屬事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導致矛盾激化、產生重大不良影響的,每季度開展復盤分析,啟動問責機制。
溯源息訟:構建平安“新格局”
巫山縣著力構建“前端預防引導、中端訴前調解、后端判后疏解”的全鏈條法治保障機制,推動源頭預防、多元化解、司法終局的治理閉環,努力實現“案結事了人和”“矛盾不上交”。
前端引導化訴源。在糾紛萌芽初期,加強法治宣傳教育,整合公安、司法工作人員和村(社區)干部等力量,開展案例釋法和案例巡展,并聯動縣律師協會組織公益律師提供線上法律咨詢、線下法律援助。普及“訪訴分離”政策,推動法院立案窗口服務入駐縣、鄉便民服務中心,提供法律訴訟指引和材料清單。實施“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選派1757名人民調解員覆蓋全縣340個村(社區),引導群眾理性選擇解紛途徑,降低盲目起訴率。縣司法所、調委會主動介入適宜調解的糾紛,開展高效訴前調解,節約群眾訴訟成本。
訴中服務減對抗。對進入訴訟程序的群眾主動回訪,持續跟蹤案件進展與困難,并建立回訪檔案,對涉民生案件當事人實行跟蹤幫扶。引入志愿服務進行柔性干預,降低當事人對抗情緒,對訴訟周期長、結果未達預期等情況,提供專業心理疏導與法律幫扶等志愿服務。對涉眾型、民生類案件開辟“快立、快審、快結、快執”一站式通道,實行優先辦理。廣泛應用電子送達、在線庭審等技術,2024年全縣涉企類案件平均審理周期縮短4.04%,企業訴訟成本降低20%。
后端治理防回流。建立鎮街與法院、信訪辦信息共享機制,共享敗訴方風險評估信息,通過司法建議推動源頭整改,對敗訴方做好釋法明理,引導依法維權,嚴防“訴訟轉回信訪”。對“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確有困難的當事人,聯動司法、民政等部門,啟動“司法救助+社會幫扶”計劃。構建“社會信用+社會治理”體系,實施“紅黑榜”典型做法,對積極履約當事人給予誠信激勵,對拒執者采取信用懲戒措施,以信用力量捍衛司法權威,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治理之道,貴在得法,重在落實。巫山縣以“三息工作法”為針,“八方力量”為線,在巴山渝水的基層治理中穿針引線,織就了一張覆蓋全域、響應迅速的源頭治理之網。
(任尊輝)
(責編:王燕華 簽發:王立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