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治理現代化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基石。在基層社會治理中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是我國完善社會治理體系的一項重要方略。“楓橋經驗”歷經60余年創新與發展,始終保持人民性、參與性、創新性特色,抓源頭、建制度、求長效,新時代“楓橋經驗”以“大平安”促“新發展”,成為基層治理現代化可推廣與借鑒的典范。
以人為本——
基層治理現代化的人民性
現代化的根本是人的現代化。人民群眾作為現代化的主體,他們的所思、所求、所為決定了現代化的主調與走向。當下,“平安”是人民的最大需求,“發展”是人民的最高期待。實現中國式現代化,就要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指導思想,從“大平安”建設入手,促進中國社會的新發展。
作為“大平安”建設的經典范例,新時代“楓橋經驗”建立了一整套平安聯動、平安創建的制度,并實現了四個轉向:從重“維穩”轉向重“維權”,從重“信訪”轉向重“信法”,從重“治安”轉向重“平安”,從被動應對安全轉向主動建構的“積極安全”。“大平安”建設旨在保障在任何風險與危機挑戰的情景下,實現五個更加(經濟更加發展、政治更加穩定、文化更加繁榮、社會更加和諧、人民生活更加安康)總目標與六個確保具體目標(確保社會政治穩定、確保治安狀況良好、確保經濟運行穩健、確保安全生產狀況穩定好轉、確保社會公共安全、確保人民安居樂業)。
當前世界處于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國家發展面臨前所未有的新挑戰,我們不得不對和平與安全、發展與安全的關系作深度反思。首先,和平不等于安全的全部,安全不僅指“沒有戰爭”,還指免于一切風險、危機、災害及突發事件的秩序狀態。其次,發展不等于安全的全部,“發展不科學”甚至“惡性循環式”發展,會帶來竭澤而漁、大規模自然災害等重大難題。為此,“安全在先”、“安全是發展的前提”成為新的共識。高水平安全與高質量發展才是我們要追求的目標,其特殊意義正是為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提供了現實可行的實踐樣本。
以多數人為基——
基層治理現代化的參與性
中國式現代化是人口規模巨大的現代化,這一基調決定了基層治理現代化的廣泛參與性。“楓橋經驗”產生并推廣至全國以來,人民群眾的廣泛參與及自我提升成為中國式現代化的一種特質。參與的廣泛性蘊含著創新的豐富性。楓橋人“靠富裕群眾減少矛盾,靠組織群眾預防矛盾,靠服務群眾化解矛盾”,形成了獨特的參與式治理經驗。在全國各地的社會治理實踐中,人民群眾更是運用智慧提升認知、化解矛盾、創新經驗、刷新格局、共享成效,在提高社會治理質量的同時,通過“說事、議事、主事”實現“自我提升、自我轉型”。人民群眾廣泛參與到社會治理現代化進程中,恰恰是“多數人現代化”的偉大實踐。
基于“楓橋經驗”的深化與推廣,“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成為我國社會治理的基本目標,繼而涌現出一批基層社會治理新模式。例如,浙江省嘉興市通過出臺“三治融合”的《工作方案》、《實施意見》、《建設規范》,破解基層自治空間缺少、法治觀念淡薄、社會道德滑坡問題。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以自治為本,提升村級組織治理能力和水平;以法治為基,推動現代規則在鄉土社會生根發芽;以德治為根全方位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開創“三治融合”山區樣本。
基層是一個由眾多治理主體聚合性關聯的一體化網絡,也是承載改革發展穩定任務、貫徹黨和國家各項政策、落實國家治理基礎性工作的責任平臺。這需要推動“楓橋經驗”由鄉村治理向城鎮、社區治理延伸,而基層社會治理“三社聯動”正是基于“楓橋經驗”的又一種創新。
“三治融合”、“三社聯動”等一系列創新,改變了基層自治活力不夠、基層法治硬度不夠、基層德治氛圍不夠的狀況,也為基層治理現代化提供了頗有價值且可供推廣的參考。
以中國特色為要——
基層治理現代化的創新性
新時代“楓橋經驗”作為本土化中國經驗與智慧,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其孕育發展與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相連。“楓橋經驗”歷經社教運動、社會治安、社會管理、“大平安”建設四個階段,其內涵的早期概括是“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新時代概括是“服務不缺位、平安不出事、矛盾不上交”。其內涵提煉與話語變化伴隨著“楓橋經驗”的三次飛躍:從社會管制的經驗,提升為社會管理的經驗,再創新和發展為社會治理的經驗。
從浙江的實踐看,基層治理現代化的路徑開拓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在源頭治理上,以黨建為統領,健全為民辦實事長效機制,形成“群眾提、代表定、政府辦、人大評”的工作格局;成立社會風險評估促進會,建立重大決策社會風險評估機制;推進基層協商民主制度,創造具有多元、包容、理性、程序化等特點的協商民主新形式;構建一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組織完善、平臺健全、人員齊備的社會心理服務工作網絡。
在多元治理上,以人民為主體,在城鄉社區開展平安建設,通過實現無數個城鄉社區的“小平安”,促進整個社會的“大平安”;動員社會組織協同平安建設,使社會治理重心下移;暢通和規范志愿者參與社會治理的途徑,助推平安建設;以“老鄉管老鄉”、“外警協管外來人口”、“兩地共管”等方式,創新流動人口參與平安建設;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引導市場力量共建平安建設。
在依法治理上,以公平正義為原則,堅持立法引領,深刻總結基層社會治理多發的矛盾糾紛,在回應民意、多方論證的基礎上開展立法和政策制定工作;強化司法保障,優化“一站式”司法服務平臺,全面實施“陽光司法”、“陽光執法”;推進民主建設,持續規范基層選舉制度;激勵全民守法,開展“民主法治村(社區)”創建等。
在智慧治理上,以共建共治為導向,統籌政府、市場、社會力量,“數智賦能”網格化社會治理,搭建綜治工作、市場監管、綜合執法、便民服務四大平臺;打造“信訪超市”、“無差別受理窗口”,創新政務服務“最多跑一次”、社會治理領域“最多跑一地”;構建“在線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平臺”,依托“浙江解紛碼”創新調解方式,打造網上“楓橋經驗”;以“平安指數”衡量各地社會治理水平,推進“數字法治、智慧司法”,探索“自治、法治、德治、數治”的“四治融合”新模式。
隨著基層治理體系和基層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不斷推進,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的提高,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將不斷增強。而新時代“楓橋經驗”的深化與發展,必定能加速推進我國基層治理現代化的進程。
(本文系國際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非傳統安全風險與全球治理”〈項目批準號:24&ZD296〉階段性成果)
(作者系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浙江大學非傳統安全與和平發展研究中心主任)
(責編:王燕華 簽發:王立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