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堅持和加強黨對行業協會商會工作的全面領導,進一步規范全省性行業協會商會理事會工作,強化行業協會商會內部治理,山西省委社會工作部、省民政廳日前發布《全省性行業協會商會理事會工作指引》。
《指引》分為總則、理事會組成與職權、理事(常務理事)的選舉和罷免、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議、重大事項及重大問題決策、附則等六章。該指引明確行業協會商會理事會工作要堅持黨的領導和依法自治相統一,把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貫穿行業協會商會運行和發展全過程、各方面,持續推進“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確保黨組織參與行業協會商會重大問題決策等制度安排在行業協會商會落實落地。
《指引》明確,已完成脫鉤和直接登記的全省性行業協會商會理事會換屆或屆中調整負責人時,應當就負責人建議人選征求該會黨組織、行業管理部門意見,經行業(綜合)黨委初步審核,由省委社會工作部核準答復后召開會議選舉;上述行業協會商會屆中免去負責人職務,應當提前向省委社會工作部報告。對于重大事項或重大問題,須向省委社會工作部、省民政廳、行業管理部門等報告,由理事會(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后執行。
省委社會工作部將發揮《指引》規范效應,激發行業協會商會內生動力、成長活力,促進行業協會商會成為權責明確、運轉協調的法人主體。
(責編:王海璐 簽發:王立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