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對健全基層民主制度作出進一步部署,要求“把人民當家作主具體、現實體現到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各方面”“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完善基層民主制度體系和工作體系,拓寬基層各類組織和群眾有序參與基層治理渠道”。村級議事協商作為全過程人民民主在基層的生動實踐,既有利于提高基層治理效能,又有利于促進社會和諧穩定,進一步凝聚改革發展的智慧和力量,是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基礎。
發揮基層黨組織引領作用,推動形成多方參與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村級議事協商必須充分發揮村級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把黨的領導貫穿村級議事協商全過程各方面,確保協商正確的政治方向。村級黨組織通過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村級發展規劃,用共同的目標和愿景凝聚人心,增強群眾的主人翁意識;統籌協調村內各類組織和群眾,通過搭建議事協商平臺,明確各方職責和參與方式,推動形成參與村級公共事務的合力;在協商實踐中注重傾聽和回應群眾訴求,營造良好的基層民主氛圍。
不斷完善協商制度機制,確保群眾能夠更廣泛地參與基層公共事務。堅持依法依規組織議事協商,是確保群眾廣泛參與基層治理的關鍵所在。要規范議事協商內容,依據法律法規,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合理確定議事協商事項清單;要規范議事協商程序,確定議事協商主體、搭建議事協商平臺、規范議事協商流程;要強化議事協商監督,建立議事協商監督機制,完善協商評估體系;要培育議事協商文化,廣泛開展政策宣傳,普及法律知識,幫助城鄉居民掌握并有效運用協商的方法和程序,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基層治理的良好氛圍。
實行協商全過程閉環管理,確保群眾意見能夠得到充分反映和及時回應。實行全過程閉環管理,旨在形成群眾意見表達、處理、反饋的完整過程,保障群眾的聲音被聽見、訴求能解決。要精準確定議題,通過干部下訪、云上平臺征集意見等方式,全面了解群眾關心的難點痛點問題,并由村“兩委”會議篩選研究確定議題。要有序組織協商,根據議題性質邀請相關方代表共同參與;協商前向參與人員提供議題相關資料,確保他們全面了解情況。要跟蹤落實成果,協商結束后梳理協商成果清單,明確責任主體、工作任務和完成時限;在規定期限內將協商成果落實情況通過村務公開欄、微信群等渠道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并建立評價機制,形成閉環,提升議事協商質效。
2025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出,“進一步完善村務公開和民主議事制度,支持農民群眾多渠道參與村級議事協商”。本期重點策劃聚焦陜西省推進村級議事協商系統化、制度化、規范化,健全村級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的經驗做法。我們期待,在基層黨組織領導下,農村廣大群眾能夠更廣泛地關心和參與村莊公共事務,讓“有事好商量、大家的事大家商量”成為一種制度常態、一種生活方式。
(本刊編輯部)
(責編:陳小迪(實習生) 簽發:王立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