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治理是國家治理的基石。鄉鎮(街道)作為服務群眾的主陣地,其權責體系的明晰與否直接關系治理效能與民生福祉。近年來,各地推行鄉鎮(街道)履職事項清單制度,以“明責、定界、賦能”為核心,正逐步破解基層“權責不對等”“事務繁雜無依”等積弊。這一舉措既是理順縣鄉權責關系的破題之舉,也是提升群眾獲得感的重要路徑。
以黨建引領和法治保障為基礎,厘清權責邊界。黨中央印發的《關于全面建立鄉鎮(街道)履行職責事項清單的意見》強調,清單的制定必須嚴格遵循“依法依規、科學合理”的原則,劃清履職邊界。建立鄉鎮(街道)履職事項清單,是通過制度明確基層“該干什么、能干什么、怎么干好”,避免陷入“事事皆我責”的被動局面。對于清單外的冗余事項,堅決不予接受,對于清單內的職責,必須不折不扣履行。同時,要把黨的領導作為制度設計的“定盤星”。從清單制定的頂層規劃到執行監督,基層黨組織既是政策落地的“牽引力”,也是凝聚共識的“粘合劑”。要通過強化黨組織的政治功能,讓基層干部從形式主義負擔中解脫出來,將精力集中于民生服務與經濟發展。
以制度創新與監督考核為抓手,確保清單落地。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履職事項清單的建立絕非一紙文件,而是需要通過機制創新與監督考核實現動態優化。一方面,要通過數字化手段將清單轉化為便民工具,結合實際開發專門的手機應用程序或網絡平臺,讓居民可以一目了然地了解鄉鎮(街道)的職責范圍,快速找到解決問題的途徑。同時,這些平臺也可以作為居民反饋意見和建議的渠道,形成雙向互動的良性循環。另一方面,建立“吹哨報到”“倒逼考核”等聯動機制,破解“看得見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見”難題,定期對清單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對于執行不力或存在問題的環節及時調整和優化。要把監督與服務效能提升相結合,通過引入第三方評估、公眾滿意度調查等方式,增強監督的客觀性和公正性,確保清單制度能夠真正落地生根,發揮應有的效能,通過“問責―整改―優化”的閉環機制,強化制度剛性,凸顯治理溫度。
以群眾獲得感與治理效能為標尺,釋放基層活力。建立鄉鎮(街道)履職事項清單,旨在通過權責重構實現治理效能與群眾獲得感的雙提升。對于基層干部而言,清單既是“減負令”也是“責任狀”。這種權責匹配的轉變,激發了基層干部干事創業的內生動力。對于群眾而言,清單帶來的則是實實在在的便利。過去“奇葩證明”頻現、辦事多頭跑的痛點,隨著“親屬關系證明歸公安、無業證明歸人社”等明確規定而大幅消解。更深遠的影響在于,清單推動了治理重心下移與資源整合,促進政府職能從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使基層治理更加貼近群眾需求,增強了政府公信力和群眾滿意度。群眾不再因為繁瑣的辦事流程而煩惱,基層干部也能夠更加專注于解決實際問題,提高工作效率。履職清單制度還促進了基層治理創新與發展,鼓勵基層干部積極探索新的治理模式,以適應社會發展和群眾需求的變化。這種雙向促進,不僅提升了治理效能,也讓群眾獲得了更多的實惠和滿足感,真正實現基層治理的良性循環和可持續發展。
(作者單位分別為黑龍江省伊春市委組織部、伊春市委社會工作部)
(責編:陳小迪(實習生) 簽發:王立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