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 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明確提出,“以科技創新引領先進生產要素集聚,因地制宜發展農業新質生產力”。農業新質生產力作為鄉村發展的戰略引擎,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質量、可持續的內在特征,它通過生產方式變革帶動治理方式創新,通過生產關系調整促進治理主體多元化,將進一步強化黨組織的領導作用,鼓勵多方主體參與鄉村治理實踐,為提升鄉村治理效能提供全新的思路和方法,為推進中國式鄉村治理現代化提供基礎支撐。
發揮基層黨組織的領導作用,
以黨建引領基層治理
“辦好農村的事情,實現鄉村振興,關鍵在黨”。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為新質生產力賦能鄉村振興提供了根本保障。2025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鄉村全面振興規劃(2024–2027年)》要求“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全面領導”,強調“深入推進抓黨建促鄉村全面振興”,為當前鄉村治理現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
為基層黨組織人才賦能。推動資源、管理、服務下沉,結合鄉村發展實際,在不同層次、利用多種渠道對基層干部開展培訓,不斷提升理論水平,強化本領建設,增強服務意識和服務能力,打造一支懂鄉村、懂農業、有政治素養的鄉鎮干部人才隊伍。
為基層黨組織技術賦能。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用好現代信息技術,創新鄉村治理方式,提高鄉村善治水平”。要搭建數字化黨建平臺,豐富基層黨建工作的內容、形式、方法,整合政府、村委會、社會組織、企業和村民資源,實現信息互通、決策共商、責任共擔,增強治理體系的協同效能,提高鄉村治理精準化、科學化水平。
為基層黨組織減負。《關于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 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提出,“持續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給基層減負是當前推進基層治理現代化、提升基層工作效率和干部積極性的重要舉措,上級黨委、政府要嚴格控制對基層的督查考核,建立科學合理的考核評價體系,注重工作實績和群眾滿意度。
發揮政府引導和服務職能,
為多方共治提供保障
習近平總書記在2024年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強調,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夯實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政治責任,充分調動廣大黨員干部和農民群眾積極性。
完善政策支持體系,推動鄉村產業升級。鄉村治理水平的發展離不開產業升級。地方政府應引入現代科技和管理理念,提高生產效率和產品質量,推動傳統產業升級,帶動當地經濟政治發展。制訂發展規劃、提供政策支持和加強公共服務,營造良好的社會參與氛圍,培育和壯大新興產業,塑造鼓勵創新的環境和氛圍。
完善法治制度,推進鄉村依法治理。2021年農業農村部《關于全面推進農業農村法治建設的意見》指出,“堅持以法治保障鄉村治理,充分發揮法律法規、村規民約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等的規范指導作用,讓依法決策、依法治理成為鄉村干部的習慣和自覺”。要根據鄉村經濟社會發展的特點和需求,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提高村民自治組織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能力,提高農民的法治意識和法律素養。
推進數字政務建設,提高行政效能。《數字鄉村發展戰略綱要》要求“著力發揮信息化在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基礎支撐作用,繁榮發展鄉村網絡文化,構建鄉村數字治理新體系”。通過數字技術的運用,實現政務流程的優化和再造,為農民提供更加精準、個性化的政務服務,滿足群眾多元化需求。
推動市場主體深度參與,
以經濟活力帶動治理發展
鄉村經濟是鄉村治理的物質基礎,發展農業新質生產力有助于鄉村產業轉型升級,以產業發展帶動治理主體培育,形成產業興旺與治理有效相互促進的良性循環。
培育壯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揮其在產業發展和鄉村治理中的帶動作用和集聚效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包括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是現代農業發展的重要力量,對于推動農業現代化、促進農民增收、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具有重要意義,因此要推動其以參與鄉村基礎設施建設、提供公共服務等方式,改善鄉村生產生活條件,提升鄉村治理水平,同時要培育壯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帶動農民增收致富,增強鄉村社會的穩定性和凝聚力。
注重培育新興產業,為農民增收創收。經濟繁榮是鄉村社會穩定、治理主體積極參與鄉村治理的基礎保障。要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拓寬農民增收渠道,促進鄉村經濟的多元化發展,引入新技術,提高農產品的附加值和市場競爭力,增加農民收入。
建立城鄉資源要素流動機制,為鄉村治理注入新的活力。要推動人才、土地、資本等要素在城鄉間雙向流動和平等交換,激活鄉村振興內在活力,完善公共服務體系,引導城市人才到鄉村創業就業,為鄉村治理提供智力支持。同時,通過政策激勵、稅收優惠等方式,引導社會資本投入鄉村治理領域,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機制。
加強社會組織賦能,
形成多方參與的共治格局
參與鄉村振興,既是社會組織的重要責任,又是社會組織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群眾、服務行業的重要體現。
建立健全社會組織培育體系。要培育壯大鄉村社會組織,增強其在公共服務、文化建設等領域的功能,推動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治理、民生保障等工作,鼓勵各地建設社會組織孵化基地,提升社會組織服務能力。
促進政府與社會組織的合作。政府應與社會組織建立合作關系,共同開展公益項目和服務,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治理格局。推廣政府購買服務機制,支持社會組織參與鄉村公共事務,形成優勢互補、資源共享的良好氛圍。同時,黨組織應加強對社會組織的政治引領和組織動員,推動社會組織積極參與鄉村治理。
發展鄉村志愿服務體系。大力發展慈善組織,廣泛動員志愿服務組織和志愿者參與提供公共服務,激發村民的參與熱情和奉獻精神,培育鄉村志愿服務文化。
強化農民主體力量,
提升鄉村治理能力
鄉村治理必須堅持從農村實際出發,尊重農民意愿,發揮農民主體作用,提升農民主體治理能力。
健全村民自治制度。農業新質生產力能夠推動農民科技應用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提升,促使村民在自治過程中更加注重科學決策、民主管理和有效監督。因此要完善村民議事會、議事協商等機制,進一步融合傳統治理智慧與現代治理理念,完善村規民約,推進數字賦能,提高村民參與度。
提高基層干部素質。信息技術的應用、數據資源的整合為基層提供全新的治理工具和平臺。因此,要加強基層干部培養,提升數字化治理能力和創新思維,培養一批懂技術、會管理的復合型干部隊伍。
提升農民主體的政策適應性與創新性。根據現實需要創新參與治理的模式與方法,培育農民主體在實踐中的創新能力,通過智能技術精準、迅速了解農民需求,優化資源配置和服務供給,提升政策的科學性和針對性。
培養引進相結合,
壯大鄉村人才隊伍
功以才成,業由才廣。人力資源的水平是發展農業新質生產力、推動鄉村治理建設的決定性因素。進入新發展階段,人才培養至關重要。建強鄉村人才隊伍,要求將本土培養和外部引進相結合,為鄉村治理提供堅實的人才支撐。
吸引多樣化專業人才。專業人才不僅包括行政管理人員,還包括農業科技專家、社區組織者、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等多種類型,鄉村要利用數字化工具和平臺高效培養、吸引和招聘專業人才,優化人才結構,為鄉村治理提供理論支持與技術服務。
健全鄉村人才激勵與保障機制。實踐中,應從完善人才服務機制、健全人才激勵機制、加強人才保障措施等多方面入手,形成多層次、全方位的人才支持體系。建立鄉村數字化人才交流平臺,促進農村和城市人才雙向流動;完善差異化人才薪酬體系,建立與城市接軌的薪酬標準;創新職稱評定和晉升通道,為鄉村人才提供有吸引力的職業發展空間;改善鄉村生活條件,提升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質量,增強人才留駐意愿;設立專項基金,支持社會組織、高校、科研機構共同培養鄉村治理人才,推動農業科技、鄉村規劃、社會管理等領域專業人才回流鄉村。
(作者陳榮卓系華中師范大學政治與國際關系學院教授,朱蓬瑞系華中師范大學博士生)
(責編:陳小迪(實習生) 簽發:王立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