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日照市嵐山區著力開展基層治理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統籌資源力量,聚焦全面“輕車”、聚力“壯馬”、依法“暢路”三個關鍵,推動精準解決基層治理“小馬拉大車”難題。
“為車減負”?精簡任務事項
聚焦村(社區)組織行政事務多、機制牌子多、不合理證明事項多等問題,聯合多部門單位橫向協同、上下聯動開展專項整治。
全面排查整治。開展全區基層治理“小馬拉大車”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成立工作專班,組建綜合協調、政策指導、督導調研3個工作組,統籌領導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通過實地調研聽取基層意見建議,組織區直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召開5次座談會、專班工作推進會,排查梳理出6類13項具體問題,逐項明確牽頭部門和責任部門,制定整改措施,印發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有力有序推動問題高質高效解決。
精簡機制牌子。完善基層減負增效機制建設,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村級組織工作事務、機制牌子、證明事項及社區綜合考核評比和印章使用范圍的工作方案》,開展村(社區)“牌子多”問題集中規范整治。按照村(社區)服務場所“7+2”掛牌標準,聯合紀委、農業農村等部門開展常態化實地督查,現場摘除牌子650余塊,引導村(社區)以懸掛電子展示屏或集中索引圖代替各類門牌,對于不能當場整改的,建立問題臺賬,持續跟蹤問效。
規范證明事項。規范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證明事項,明確不應由村級組織出具的證明事項20項;聯合民政、司法、農業農村等9部門出臺《需要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的部分證明材料事項辦事指南》,對農村村民住宅用地審批、病殘兒醫學鑒定等8項政務服務事項,進一步細化實化出具證明的具體式樣、辦理流程和操作規范,提高服務效率。建立完善基層工作考核評價機制,杜絕“打卡”考核、“面子”考核,顯著減輕基層干部工作量,切實為基層“松綁”減負。
“為馬賦能” 推動要素下沉
聚焦鄉鎮(街道)權責失衡、服務力量不強、干事勁頭不足等問題,實施基層賦權擴能行動,推動資源要素向基層一線傾斜。
推動編制資源下沉。推進鄉鎮(街道)管理體制改革,通過“減上補下”等方式,共為8個鄉鎮(街道)下沉93名事業編制,為基層及時補充工作力量。印發鄉鎮(街道)“三定”規定,要求各鄉鎮(街道)參照《嵐山區鄉鎮街道人員崗位管理辦法(試行)》,科學設置工作崗位,將區級派駐執法機構人員一并納入鄉鎮(街道)崗位管理,推動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
強化人才隊伍建設。按照每萬城鎮常住人口不少于18人的標準配足配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立社區工作者遞進式成長機制,推動21名社區專職工作者擔任社區黨組織(副)書記、居委會(副)主任,全面落實“3崗18級”薪酬體系,有效激發基層工作人員內生動力。組織開展基層治理專題集中培訓,將基層公務員、基層黨組織負責人、“兩委”成員、社區工作者全部納入各類培訓班次,現場教學、情景模擬、實地調研等課程比例大幅提升。通過舉辦“和諧使者”大講堂、社區黨組織書記輪值講堂、擂臺比武等活動,示范帶動基層工作隊伍能力素質提升。
注重數字賦能治理。加快推動基層治理智慧平臺建設。建設有線電視智慧實踐平臺,實現與8處文明實踐所、427處文明實踐站、374處養老服務中心視頻連線全覆蓋,將黨的政策、農業知識、移風易俗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內容送到群眾身邊。創新開發智慧社區管理平臺,對網格內常住人口、租戶、特殊人群等基本信息進行采集錄入和動態管理。依托智慧系統,設置智慧黨建、智慧物業、智慧網格等8大模塊,同步上線“智慧物業”微信小程序,通過“后臺”督導跟單,實現“資源共享、問題共議、活動共辦、服務共抓”一體化,顯著提升基層治理效能。
“車馬協同” 依法高效履職
聚焦基層對自身權責認識不清,誰安排給誰干、安排什么干什么,導致自身職責履職不到位問題,推動鄉鎮(街道)依法履職、依單盡責。
理順區鎮兩級權責關系。動態調整屬地管理事項責任清單,印發《關于第四批優化調整“屬地管理”事項主體責任和配合責任清單的通知》,調整職責事項12項、刪除2項。制定《鎮街行政執法協調配合聯動機制》,根據鄉鎮(街道)實際需求、承接能力等因素,將部分區級行政執法權差異化賦予鄉鎮(街道)行使,明確基層行政執法具體程序、環節及責任主體,推動鄉鎮(街道)與職能部門對接協作高效順暢。
統一執法監督管理權限。針對同一監管對象涉及多項監管事項,對口多個監管部門,造成多頭檢查、反復上門增加監管對象負擔問題,實行“一支隊伍管執法”。要求區級行政執法、交通運輸、應急管理、市場監管4支執法大隊,按照“一隊一策”方式,將90%以上的執法力量下沉,賦予鄉鎮(街道)統一協調指揮權,編制聯合執法監管清單,梳理各監管對象監管事項,實現執法隊伍一次上門、全面檢查,杜絕交叉執法、“亂執法”等問題。
(作者單位:山東省日照市嵐山區委社會工作部)
(責編:鐘慶 簽發:王立國)